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05-14
一、基本情况
据调查,全县目前共有加工企业50家,其中大规模企业1家,规模的上企业2家,规模以下企业47家,企业经营产品涉及四大类,一是拓普竹浆粕,年生产竹浆粕15000吨;二是人造板,有一家生产企业,年产细木工板1.8万张;三是木竹制品,有43家生产企业。其中家具生产企业20家,年产量5.4万件;板方材生产企业23家,年产量1.4万m3;四是其它加工产品,有5家生产企业,主要加工木片,年产量8000 m3。
企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,2009年,全县林产加工企业实现产值21334万元,占林业产值30800万元的69.2%,占工业总产值265400万元的8.03%;纳税10485万元,占县级财政收入14000万元的7.48%。实现利润840万元,企业直接安排就业人员1485人。同时,间接带动木材采伐、运输、营销待业从业人员500余人。
二、林产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与问题
我们认为南县林产工业主要存在以下矛盾与问题:
1、规模小。
全县规模以上林产加工企业有3家,其中拓普公司已达到中等规模以上,有较大的生产、流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,对促进南县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但是,95%的企业生产规模较小,县绝大部分属于家庭作坊经营。这些小企业大多是简单加工利用木材原料,加工附加值低、产值低、经济效益低的"三低"企业,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本来有限木材资源的高效利用。调查显示,全县小规模企业年消耗木材原料3.8万立方米,占加工企业年耗材总量的80%以上,而其年产值仅有1200万元左右,只占加工企业总值的50%。进一步表明了小型加工企业不能实现木材资源的大幅度加工增值,很大程上造成了木材资源的浪费。
2、企业管理程度不高。
调查表明,全县50家林产加工企业,除拓普公司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外,还有两家实行了企业化管理,但其它47家生产经营管理体制不全,有的甚至没有企业管理制度,既没有年度生产计划,也缺乏相应的产品质量检测组织和相应技术手段,因此,不可能高质量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,应对市场能力差,由其是在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,总的发展带有较大的盲目性。
三、对林产工业发展的建议
尽管南县林产工业发展状况较差,且存在各方面的困难与问题,但随着林业的不断深入发展,通过有效引导和扶植,南县林产工业必须进入快速健康发展阶段。
一是大力增加对林业资源的科技投入。解放初期,全县仅有树木51种,约170万株。从70年代开始,南县实施以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的林业建设工程,逐步扩大了营造林规模,有林面积达18万亩左右。进入20世纪,随着杨树产业的兴起,南县又广泛利用垸外河湖洲滩和垸内荒堤废地及"四旁"地营造杨树速生丰产林,使林业面积猛增是目前49.8万亩。特别是2007年以来,吉林化纤集团成立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公司进驻我县,为保障企业发展对竹材原料的需求,我县大力发展建立与其能配套的丛生竹工业原料林基地,发展丛生竹面积14000多亩。诚然多年来面积已达到一定扩充,但是,当务之急,要加大对林业科技的投入,要利用科学的营林措施,不断提高森林经营质量和水平;要加大对资源培育的投入,切实提高单位面积的林木蓄积量;要准确把握企业的需求导向,适时发展与林产工业配套的林种和材种。
二是引进和发展优势企业将带动林产工业的整体发展。近年来,南县在引进扶持优势龙头加工企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已初见成效。一是引进吉林化纤集团整体受让原建材纸厂,成立了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,目前拓普公司已经达到年生产浆粕45000吨,预计二年达到12万吨。达到生产能力后年消耗木材30万立方米,鲜竹12万吨。二是大力扶植本土加工企业,对森艺家具公司和德利股合板厂给予重点扶持,在给予2000万元贴息贷款和申请省林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,进一步鼓励其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,提高产品科技含量,实施品牌带动战略,切实提高市场的竞争能力。
三是加强政策引导,营造林产工业良好发展环境。在林产工业的发展上,县委、县政府要出台明确的地方扶持政策;要进一步明确促进林产工业发展的税费政策,对龙头企业给予地方上最优惠措施、办法和环境,打消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发展上的疑虑,要协调林业局与工商、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关系,督促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管理职能,杜绝违规办证、违规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。